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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1号1点钟左右上晚班,本人在温州 印刷机上干活,上白班的一个人带了另外一个人进来殴打本人,导致鼻梁出裂伤3cm,眼睛被打肿,眼镜被打烂,多处软组织受伤 ,住院直到2009年5月17下午出院,医疗费大概3100左右,对方已负,对方说再赔一千多块就这样了,我方没答应,

民事相关
2009-05-20 23: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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