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请问;我借了一个人几万元钱。我当时给他写了借条。以后我让他去我的饭馆干。他说:“挣了钱一人一半”。但是他干了一年多一分钱也没给我。我就把饭馆收回来了。现在他凭我写的借条诉至法院,一审判决是我输了:我还给他钱。
我上诉了。我现在找到了我和他当时的电话录音。内容有一段是.
我说:“你这饭馆,你现在X号了吧今天,你也干了三个月了。”
他说:“那怎么啦?”
我说:“一个月两万也扯清了,也抵账了。”
他说:“哎呦,那你随便抵吧那就。你随便抵,无所谓,真的,你随便抵。真的,你随便抵。”
我准备交到2审法院。这段录音是我和他的电话通话,从头至尾一个完整的没有剪接的录音中的一段。可以算是我已经还给他钱了的证据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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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证据的证明力不是很强,因为具体怎么抵借款你们并没有说清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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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但证据的证明力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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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为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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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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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对你现在上诉的案件不一定能起到关键作用。你给他大有欠条,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非常明确。从你的陈述来看,你把饭馆给他干,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尚未理清,“挣了钱一人一半”,若没挣到钱钱反而赔了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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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做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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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