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事情如下:司机和同车5个人从KTV出来,5个都喝了酒,坐乘一辆福特福克斯两箱轿车,时间为深夜12点多,在县城的环城大道上出意外事故。深夜大道上没人,而在大道的某一段,路上间有花圃隔离带,因车速过快,为了躲避花圃,造成车从路基飞出去,其中副驾驶室的乘员甩出车外,在运到医院抢救20多分钟后死亡,后排乘员,受伤轻微,司机伤地也轻微。死者是同车4个人以前的同事。事后交警现场鉴定,刹车痕有160多米,车从路基飞出去到停车位有40多米。请问一下,事故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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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司机负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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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单方事故,由司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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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单方交通肇事,司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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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对死者的赔偿,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一部份数额,不足部份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详细情况可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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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