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8日)晚上我家人在与一位同事维修机器的过程中,由于天色太晚,该同事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左脚放在了机器上,我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了电源想在试一下机器是否修好,所以误伤该同事,该同事左脚可能会倒至残疾,现已送往医院,情况还不知道。单位属于小规模厂,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也没有健全的操作规程,我家人在厂里担当维修师已快十年。现在我就想咨询一下律师:1.我家人是否有重大过失,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2.我们应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还是单位承担责任,责任到底有多大呢?3.如果赔偿的话,应承担多少,一般误伤他人会赔百分之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