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一秘书,在公司已经工作十年了,现在公司破产清算,但是我的工资还没的拿到,请问我拥有优先清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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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拥有优先权,应当从破产剩余财产中优先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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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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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优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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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