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由于原告起诉我亲戚,说我亲戚向他借款并有借条,说好是一个月还他,由于其他原因没有能力还,所以他向法院提起诉讼,顾法院判决我亲戚还款。由于我亲戚家里没有能力偿还,因此法院让其老婆来偿还,我想问一下作为他老婆有没有义务帮他偿还,如果有需要偿还多少?前些天法院说要强制执行,说要封房子,由于是农村家里也只有一套房子,他还有三个孩子,如果封了,他们就没有住处了,无法生活,我想问一下难道法院不会考虑的他们的实际情况吗?他们的这种做法合理吗?er而且他们家的情况村里的人都知道,根本没有能力来偿还,据说他是借来赌博,但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所以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请求帮忙出个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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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若法院认定是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他老婆有义务承担还款;
【2】若是用于赌博等行为,并不是用于家庭支出的,那么不能认定为属于共同债务,那么他老婆就无义务还款;
【3】若不属于共同债务而强制执行他老婆的财产,他老婆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4】建议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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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是共同债务的话,他老婆当然有义务来还,如果是用于赌博等行为,并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的,不能认定是共同债务,他老婆无义务来还。如果强制执行他老婆的话,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并尽快收集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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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