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先生于93年开始同居,02年底登记结婚,婚后育一子,丈夫在04年底因意外死亡,婚前我们一起出资跟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网吧,但现在提供不了出资证明,网吧至今还在经营,他的父母要求得到我先生股份的一半,这合理吗?另外还有一房产是我先生的名下,是92年建成的,这又该如何分配继承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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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可以提供登记相关的资料或你们一方交纳水电房租等方面的资料,或让房东证明你们合伙经营的情况及你们平常利润分配的资料,来确认你们合伙经营的事实。房产应当认为是你丈夫的个人财产,应当由你及小孩,其父母来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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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丈夫的遗产由你\\你的子女和你丈夫的父母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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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年后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之前的属于个人财产;想办法证明你有出资,就有你的一半;他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他父母、你和孩子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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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丈夫的个人财产有您、儿子、男方父母共同继承。而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您的部分要分清,这是不能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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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