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进入一家公司做行政,在去年中旬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在去年年底,公司因违规操作背工商罚款10万,因公司不想承担该罚款,与今年年初,新注册一家公司,(但我们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但在今年四月,我与公司负责人发生争议,给我调换工作,我不服从,最后背开除,公司负责人让我另行工作,我当即向他索要补偿,他表示拒绝,现在我告到仲裁(因我是与老公司签订的合同,故我告的是老公司,但仲裁与该公司联系,负责人表示,老公司已搬走,新公司不承担该责任,我想了解,我采取什么办法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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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公司已经在法律上不存在了就告老公司的股东或者债权债务清理人。律师可以帮忙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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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司搬不搬走与劳动仲裁无关。建议聘请律师代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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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新公司是可以的,不与工人签合同要给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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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起诉方向错误,应当重新处理,也不一定是仲裁与公司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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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