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与今年2月离婚,以前和丈夫共有的房子协议归我,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孩子由我抚养。可是在离婚前我们的房子由丈夫的父亲居住(他有自己的房子;开始时以租住的名义进住,但后来一直拒不交房租,我们之间没有租房协议),直到现在前夫的父亲不肯腾房给我,他自称买房时也有他的一部分钱(可我们从未向他借钱,他所说的那部分钱是以故的婆婆留下的,两个儿子都有份儿),要求我必须把他所谓的那部分钱还给他,方能给我房子。前夫协调无果;派出所不管,要我起诉。现在,我不得不还要住在前夫那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