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判几年。
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论对方是否自愿,均为违法行为。针对女孩,将涉嫌强奸罪;针对男孩,则涉嫌猥亵儿童罪。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有能力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决定。因此,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犯罪。但需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指出,即便双方自愿,若行为人明知对方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应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若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年龄,且双方自愿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则不视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