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想加对方的名字,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可以加,算婚后共同财产,房产的价值正常分割时你们一人一半,因为婚后还贷和房子的维护都是你们两人共同完成的,所以是你们的共有财产,即使房贷是男方工资来偿还的也一样,婚后债务是默认双方共同承担的。如果男方能提供有效有力的证据说明婚前他已经支付了一部分,那这部分价值就算男方个人的财产,一般会在房产平均分割后,让对方也就是你用现金来付给他这部分钱。不过这种情况毕竟少数,因为钱才付了一年,也不算多,很少人会去真正计较这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