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解决土地征收纠纷的方式:
1. 当事人可以先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
2. 若乡镇不受理,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将作出处理决定。
3. 如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将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将依照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确保公平,并包含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