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别人的店名,是侵权行为吗?
行为人将他人商标作为名称,如果本人申请使用的企业名称在商标被注册前已使用的,不算侵权;如果明知是他人的商标,以谋利为目的,故意使用他人商标的,是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