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交任何保险,我现在可以要求补缴这10年的保险和生病生孩子的费用吗?我应该怎么去办理?
以下是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的相关政策介绍:
(一)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二)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科技人员,继续执行原规定。
(三)军队转业干部按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工资,若现聘岗位低于转业时部队原职务,则根据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岗位套改工资。
(四)退役运动员按现聘岗位(职务)套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参考原体育津贴水平和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
(五)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统一按30%计算,超出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暂时保留,今后逐步纳入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六)事业单位未聘及缓签聘用合同人员参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办法由各地区、各部门确定。
(七)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自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若仍保持荣誉,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