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指南
1. **肇事方责任**: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应当支付医疗费用。若肇事方拒绝支付,受害者可以先自行垫付,事后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 **保险公司介入**:如果机动车已投保,可以先行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手续及交警处理意见,请求保险公司预付医疗费用。
3. **社会救助基金**: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即时支付而延误救治。若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若超过责任限额或车辆未参保,则由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 垫付风险与建议
1. **责任风险**:垫付后,若责任认定显示肇事者责任较轻或无责任,或伤者伤情较轻,则垫付可能超过实际应承担的责任范围。此外,若未妥善保留相关证据,伤者后续可能否认或抵赖。建议直接为伤者缴纳医院押金,并妥善保留发票单据。
2. **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勘查现场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完成认定书制作。检验、鉴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0日,必要时可延长10日,但需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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