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没有结婚证的怎么离婚呢
当事人双方在一起同居生活生育子女,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则属于事实婚姻,需要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后,才可以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两位的同居不属于事实婚姻,则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分手。当事人双方也可以和他人再次办理结婚证。
对于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