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不接受怎样处理说政策不允许
1. 离婚之日起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当事人需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书到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3.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如果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