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级工程师证书是一家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的,我该如何投诉维权
法律分析: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工作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时,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明确被投诉用人单位的信息,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2. 阐述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事项;
3. 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住所和联系电话;
4.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作为凭证;
5. 提供与投诉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并准备该证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遵循一定规则: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调查处理下级部门的案件。若发生管辖争议,将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具体的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