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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方式有哪些

2018-07-12 15: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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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那么,房产证办理方式有哪些?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委托开发商或代理机构进行办理

  1、首先就是要签订委托代理书,确立双方的一个代理关系,把代理范围和权限划分清楚。

  2、向委托机构缴纳所需要的费用,如房产代办费用、房产过户所需的契税等必要费用,在此之前最好对主要的费用进行下查询,看代理机构的所受费用是否存在或是合理。

  3、按照双方的约定,去代理机构那儿领取房产证,仔细核对房产证上的内容,以免出现差错。

  这种方式主要是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可以将办理事宜交给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办理,当然办理之前要对该机构的资质等情况进行查明,不能盲目的托付。

  (二)自己进行房产证的办理

  这是比较常见的办理形式,就是自己去相关的主管部门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提交办理所需要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以下途径:

  1、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当先去主观部门进行查询。

  2、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该部门所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相关的登记。

  3、再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并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后,管理部门会发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申请方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就可以了。

  在房产的买卖过程中,买房产的过户程序大致是如下的:首先,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就房屋买卖双方的主要信息、房产的主要信息、还有交房的费用、时间等更像予以规定。其次,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两方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最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若涉及中介方,就需要经中介方将钱款交给卖方。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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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房产证材料有哪些
  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如何办理,  一、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准备的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总之,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公证如何办理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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