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重组是指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那么,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减免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包括出资方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公司设立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对于企业改制重组时所涉及的契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企业整体改制或整体变更时,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即改建成立后的公司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权属的变更时,免征契税。
(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3)企业在改制重组时,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免征契税。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减免税的,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审批的内容。并且在政策规定的减免税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送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
(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便是企业重组的契税减免问题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