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广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2018-06-06 14:57: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什么为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参保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是多少?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可以继续缴费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缴费基数有何新规定?

  (1)缴费以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3)在增城、从化两个独立统筹区参保的人员,本人月应税工资、薪金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选择按不低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后逐步过渡到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从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起步,逐步过渡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是多少?

  参加本市(含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四个独立统筹区,下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自2007年7月1日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其中: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其费率可分别按12%和8 %执行;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参保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

  三、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未能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可否继续缴费?

  最后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非本市户籍的,必须最后在本市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经申请,可继续缴费。

  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找法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