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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生育最新规定

2018-07-27 1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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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再婚生育政策,我国法律没有统一的相关规定,再婚生育有什么政策的,只有各地方计划生育部门根据本地的相关情况制定。对此,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资料,为大家介绍有关一些地方的关于再婚生育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有关再婚生育的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二)  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第二十三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但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以及在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中成建制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后,其中一个孩子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由设区的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在批准之日起七日内报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二、吉林省有关再婚生育的规定:

  根据吉林现行的《计生条例》规定,再婚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村民或者在农、林、牧、副、渔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的原职工,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丧偶,另一方无子女;夫妻一方为离异有两个以下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再婚生育的政策规定,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性的规定。都是由全国各地方根据民政部下发的相关规定来制定符合本地区的再婚生育政策。因此离婚夫妻面对再婚生育问题时,一方面可以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另一方面,可以咨询相关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而更好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

  以上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江苏省和吉林省离婚后再婚生育最新规定,相信大家阅读过后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大家后续有具体疑问的,可以向找法网中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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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异再婚生育条件  ①再婚夫妇“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木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抖: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6)夫妻另一方所持的一孩《生育服务证》,或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孩子的姓名、生育时间、孩次的证明);  (7)夫妻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再婚生育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再婚夫妇“一方丧偶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夫妻丧偶一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死亡医学证明或死于何种病、死亡时间的证明);  (6)夫妻丧偶一方身边留有两个孩子的证明(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要分别写明两个孩子的姓名、出生时间);  (7)夫妻未生育一方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初婚证明或虽有婚史但无生育情况的证明;  (8)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③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提出的再生育申请书;  (2)女方户口复印件(所在单位或村盖章);  (3)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夫妻双方近期合影二寸免冠照片4张;  (5)再婚前夫妻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再婚前夫妻另一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再婚夫妻的《结婚证》(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8)女方或男方的在村(居)委会出具的确认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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