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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新房产税如何征收

2018-07-11 16: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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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房产税指我国将计划实施的税收体制改革中推进房产税改革后所形成的新模式的房产税。那么,杭州最新房产税如何征收,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房产税并非是个新税种,目前个人和单位出租住宅和非住宅就要征收房产税。主要内容如下:

  目前在杭州的实际操作中,对自用持有的住宅和非住宅,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事实上都没有真正征收房产税,但对出租的,现在都按照一定比例缴房产税。单位持有的房产出租,房产税税率为12%。对个人持有的住宅和非住宅,根据2008浙江省地税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出租住宅,房产税按4%征税,出租非居住用房所取得的收入,报经地税部门批准,房产税在4%的基础上还可以酌情给予减征。

  依据1986年由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每年征收房产税,但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也就是说,房产税并不是新的东西,以前主要是对生产经营性房产征税。

  根据1986年的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包括其附属的设备,但不包括独立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等。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遮挡风雨,可供人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存物资的场所。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以上便是杭州房产税征收的具体规定,当然,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必要时可以找专业人士介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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