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权利是:
(1)在承包期内,有对承包项目的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理权;
(2)享受发包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3)参与制定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有权向发包方的发包项目和经营方式提出质询。
其义务是:
(1)保证对承包项目的必要投入;
(2)对承包项目实行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经营目标管理;
(3)加强对承包项目中资产的维修保养;
(4)按合同规定交纳税金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