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接受了发包方要约,即依法取得了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发包项目,优先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
农村中的非农户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一般没有承包权,但在资源较多,且经过民主讨论同意的情况下,非农户及社会单位和个人也可承包,这样获得承包权的承包者,也视同承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