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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2018-07-17 08: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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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知识产权问题,现在是知识产权发展关注的高度时代,一人掌握了一项科技成果的,要积极去申请知识产权,避免产生权益损失。并且,不管是申请知识产权,还是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都可以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那么,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哪些职责?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1、依法受理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处理展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2、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以巡视、督导等方式监督主办方履行知识产权保护义务;

  3、依法查处展会期间发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4、建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的信息披露制度,提供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查询服务。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有哪些?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有各级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等。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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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以上便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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