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投保公众责任险要注意哪些

2013-05-16 10:42: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投保公众责任险要注意什么

  1.一旦发生保险责任内的事故或索赔或诉讼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

  2.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在发生任何事故或索赔时,被保险人不应拒绝责任、谈判或作出任何承诺出价、议定或赔款。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索赔的抗辩,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由本公司支付费用,为其自己的利益向任何人提出赔偿请求的诉讼。本公司有权对任何诉讼程序自行处理和解决任何索赔案件。本公司如有需要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有关情况和协助。

  3.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索赔时,如同时尚有其他保险承保同样责任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的责任,本公司对有关赔偿将按比例负责赔付。

  4.保险内容如有变动或承保风险增加时,被保险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改手续。否则,本公司对由变动或风险增加所致的损失概不负责。

  5.本公司可以在七天前以挂号信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未到期的保险费按比例退给被保险人。

  6.被保险人应努力做到雇用可靠的、认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并且使所有的建筑物、道路、工厂、机器、装置和设备处于坚实、良好、可供使用的状态。被保险人应遵照当局所颁布的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要求。被保险人对已经发现的缺陷如有需要应予立即修复,并视情况需要采取临时性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但是发生本保险单项下承保的任何事故后,在未经本公司检查和同意之前,被保险人不得予以改变和修理。本公司在合理的时间内可以检查任何财物。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概不负责。

  7.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