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协议,很多人认为协议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效。事实上,对于这些协议,公证只能证明签署协议的当事人,是在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而实际上公证对于这种基于双方真实意愿达成的协议书可以说没有任何意义。
也就是说,夫妻就婚前财产作出约定的协议书只要夫妻之间协商一致签字之后即可生效,公证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的手段来保障实施。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于某一方,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属于双方。总之,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的情况下作出的婚前财产约定,法律都会承认其合法性,婚前财产约定就是有效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旦发生纠纷,书面凭证是最好的证据,比较容易解决。而婚前财产协议应该由夫妻双方在婚前自由拟定,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婚前财产的描述及价值确认,必要时应开列清单;
(三)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及是否附带债务等问题;
(四)婚前财产的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的核算;
(五)婚前财产婚后处分产生的收益归属;
(六)婚前财产的管理、使用、维修、保护等原则;
(七)约定书生效的条件等;
(八)双方签字、指印及见证;
(九)约定书的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