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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

2018-07-20 10: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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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扰乱投标市场的,那么可能涉嫌串通投标罪,一旦被认定构成该罪,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如何认定串通投标罪?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投标罪的认定按以下:

  (一)串通投标罪罪与非罪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二)本罪与贿赂罪牵连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从一重罪处断。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便是串通投标罪的认定,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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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串通投标罪怎么处罚,在常熟市投标人与招标人犯了串通投标罪应该要怎么进行处罚?
 一、串通招投标罪怎么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二、串通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一)《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本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7、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8、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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