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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2018-06-15 13: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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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诈骗,其实在身边甚是常见,并且形式多样。但是,诈骗达到一定数额的,是构成诈骗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关于诈骗罪地方具体规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4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8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到一年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根据超过的数额,可相应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诈骗生产资料,影响生产的;

  (2)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量刑指导规则

  刑事案件数额标准,诈骗罪:4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200000元以下,属于数额巨大;200000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以上便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实实际中经常有将诈骗罪跟其他罪名混淆的情况,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是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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