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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试用期过后决定不买的要支付使用费

2013-05-16 09: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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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当事人之间事先没有约定要支付使用费的话,买方可以不支付使用费。根据法律规定,试用买卖中买卖合同的订立权由试用人享有,没有约定使用费的,买方不负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过后买方未明确表示购买,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的,视为购买。根据法律规定,试用买卖的试用期结束后,买方如果要拒绝购买的必须明确提出,对是否购买未作表示的话,就视为购买。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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