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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新规出来了之前没考完的怎么办

2018-08-08 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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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驾照考试越来越难,驾考新规出来了,那么会引出一大堆问题,在新规出来前已经在考科目二但是剩下的科目没考的怎么办?会不会重新开始从科目一开始考呢?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为您介绍。

  一、驾考新规出来了之前没考完的怎么办

  1、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于2012年9月12日发布施行。

  2、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而取得驾驶证的,执行新规。对已取得驾驶证、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3、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公安部123号令实施后处理的,按照原有记分标准记分;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新的记分标准记分。

  二、驾考新规4大变化

  1、新增两大考试项目

  科目三考试,首次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选和多选。

  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路、隧道、紧急情况处置和窄路掉头考试项目。

  2、准考证明延至三年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训练和考试。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新规中,驾考准考证明有效期从原来的2年,延长至3年。

  3、考试预约最多十次

  新规规定,三个科目应按顺序分别预约考试,每科目预约后可考试一次、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重新预约。

  在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次数,各不得超过五次(一次预约有两次机会,5次预约即有10次考试机会)。第五次预约仍考不合格,其他科目成绩作废,需重新从科目一开始考试。

  新规中,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增加了考试预约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参考,应提前1天取消预约。如未提前取消预约,视为该次考试不合格。

  4、记6分实习期延一年

  新规规定,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当新的驾考规则出来后,原来的考生可以继续从下一个科目开始考试,不过应按照新的标准去考试。希望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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