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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房产税如何征收

2018-07-11 16: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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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已经有多个城市进行了房产税试点,所以,买了房的,或者准备买房的,都要确定房产税征收的规定。那么, 湖南房产税如何征收?具体是有哪些规定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一、湖南房产税如何征收?

  1、湖南长沙从2012年7月1日起新房产税如何征收:一房一价;不同小区不同楼层,不同朝向,税费都不一样了。

  2、湖南已收到通知 年内湖南湖北将试点征收房产税。

  3、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的这一则消息称,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视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房产税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三、房产税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四、房产税征收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以上便是湖南房产税征收的具体介绍,当然,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建议必要时找专业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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