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2013-05-16 10:25: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处理:

  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