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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效力如何规定

2018-07-18 10: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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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裁决的效力也称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仲裁裁决的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吗?下面找法网的小编为您分析一下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的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级仲裁,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必劝无条件地执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执行亦即是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对法律文书所确定内容的执行。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按这一规定要求,在仲裁庭作山仲裁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全面,及时地履行裁决内容所确定的义务。《仲裁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除经法律程序撤销以外,均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可通过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绝执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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