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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哪些条件

2018-07-03 15: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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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份转让的,除了需要取得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同意,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同时也要确定股份转让要具备的条件。那么,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哪些条件?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要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

  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A、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B、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C、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以上便是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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