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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各国施行情况

2013-05-16 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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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正式采用药物注射死刑的国家。与枪决相比,注射死刑有着诸多的优点:安全、执行简单、人性化等。但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注射死刑的实际实行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找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中国

  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可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也就是说,执行机关可采取任何一种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方式。但究竟哪些罪犯适用枪决,哪些罪犯适用注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最终采取何种方式要由执行机关根据情况而定。199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将“注射执行死刑”列入其中。1997年,昆明市在全国率先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2003年10月14日,四川乐山原副市长李xx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注射执行死刑。2006年12月,成都交警梅x因故意杀人罪被成都中院执行注射死刑。2012年7月,广东江门3犯人被执行注射死刑。

  2、美国

  注射死刑最初是纽约在1888年提出来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但该州最后还是选择使用电刑。1977年,俄克拉荷马州成为第一个将注射死刑立法的州。5 年后,得克萨斯州第一次以注射死刑的方式处决罪犯。在美国38个有死刑刑罚的州中,有34个州采用注射死刑作为处决的首选方式。美国联邦政府及美国军方也采用注射死刑的方式。根据美国司法部的统计,2004年美国有59人被处决,除其中1人外,其他都是通过注射的方式执行的。授权进行注射死刑的州的数目从 1994年的27 个增加到2004年的37个。

  1972年,美国最高法院对弗曼·乔治亚一案进行裁决,裁定死刑是一种残忍而非同寻常的刑罚,违背了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因此美国的死刑执行短暂地中止过。1976 年,在格雷格·乔治亚 一案中这一裁定被推翻。为了应对“残忍而非同寻常的刑罚”这一反对的声音,各州开始寻找一种更人性化的方法来执行死刑,注射死刑便是它们提出的方法之一。

  3、其他国家

  到2001年为止,大约有120个国家和地区允许某种形式的死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统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有大约20个在过去10年或更长的时间里没有执行过一例死刑。也只有一小部分已开始采用注射死刑作为执行死刑的方法。

  1996年,菲律宾政府通过法案批准以注射死刑的方式处决罪犯。很快,在蒙廷卢帕国家监狱便建立了注射死刑执行室。菲律宾第一起注射死刑是在1999年2月执行的,这是菲律宾自1976年以来首次执行死刑。

  危地马拉的法律对那些恶性杀害国家总统或副总统的罪犯、杀害直系家庭成员的罪犯、杀害被绑架者或强奸10岁以下幼女的罪犯判处死刑。只有在所有上诉机会都用尽后才能执行死刑。危地马拉在1998年2月10日首次以注射死刑的方式执行死刑。

  2003年10月,泰国成为了又一个采取注射死刑作为主要处决方式的国家。其首例注射死刑是在2003年12月执行的,有四名犯有贩毒罪和谋杀罪的男性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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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注射执行死刑
注射死刑和其他死刑的判定条件一样吗?
各地实施注射死亡的情形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九日发布消息称,即日起该省在全国率先全部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这标志着枪决执行死刑将从该省彻底消失。   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需要各个市的中级法院具备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室或者注射执行死刑专用车。 目前,辽宁的个别市中级法院已购买了注射执行死刑专用车,其他市则建立了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室。个别中级法院死刑执行案件数量少,将通过异地调动死刑执行车来保障完成。  辽宁省高法方面表示,全省法院为此将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与相关装备、设施相配套的申请、审批、保管、使用等制度,形成一套严密的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做到万无一失。   北京有望全面实施注射死刑  北京将逐步推行注射方式执行死刑,到2009今年年底有望全面实施。北京第一看守所的“死刑注射执行室”投入使用。北京还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以确保死刑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河南省法院将全面规范推行注射死刑  2009年2月份,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范围内推行注射执行死刑工作,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各地均须采取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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