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如果受伤不重,要注意察看周围的情况,看看交通信号灯的情况,并查看是否有目击者能为自己作证,如有监控,可调阅监控录像;如果肇事方想逃逸,要准确记忆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或车辆的基本特征。
受害方不要完全依靠交警,一定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当注意收集与赔偿相关的证据,注意及时申请相关检验、鉴定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不能独立完成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的,应当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等人员帮助。
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警部门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损害赔偿问题不要完全依靠交警。
交警职责转变后,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不是办案交警处理事故的必经程序,交警的职责主要是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在诉讼中出示原告在事故中相应过错的证据,因为只有证明非机动车有过错的,才能减轻机动车的赔偿责任,也就是减轻您对原告的赔偿责任。
任何侵权的事实发生后,在赔偿的过程中侵权人与被侵权人总是在说对方的过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实不能复原,保全证据就十分重要。人们常说: “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其实这是错误的,应该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很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交通事故纠纷中不是输在关系上,而是输在证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