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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判刑

2023-01-06 09: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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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淫秽物品罪就是指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行为。那么,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判刑?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判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是: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予立案追诉。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区别

  区别 :目的当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时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 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传播淫秽物品罪: 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认定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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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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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认罪后如何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 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 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 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 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怎么判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危害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六)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七)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八)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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