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吗

2023-01-04 13:5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补充协议就是在主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是缺失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间签订的一项补充的协议,对缺失或者约定不明的内容作补充说明。那么,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吗

  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但是补充协议仅在被补充范围内效力大于主合同,在其他未做变更的合同内容,在补充合同中并未做规定,也就不存在效力大小争议,应当以主合同为准。

  二、如何判定补充协议效力

  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补充协议的效力优于原合同的效力,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三、补充协议单独有效吗

  补充协议是否单独有效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定。若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新盟食堂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采矿权 9999人浏览
新盟食堂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书
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合同范本 9999人浏览
合同补充协议书范本
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在效力上有什么区别?
《合同法》办规定了三种可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误解一般是因受害方当事人自己的过失产生的。这类合同发生误解的原因多是当事人缺乏必要的知识、技能、信息或者经验而造成的。(2)必须是要对合同的内容构成重大的误解。也就是说,对于一般的误解而订立合同一般不构成此类合同,这种误解必须是重大的。所谓重大的确定,要分别误解者所误解的不同情况,考虑当事人的状况、活动性质、交易习惯等各方面的因素。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误解是否重大,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其一,对什么产生误解,如对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对合同无关紧要的细节就不构成重大误解。其二,误解是否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某种要素产生误解,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当事人不利的履行后果,那么这种误解也不构成重大误解的合同。(3)这类合同要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合同一旦履行就会使误解方的利益受到损害。(4)重大误解与合同的订立或者合同条件存在因果关系。误解导致了合同的订立,没有这种误解,当事人将不订立合同或者虽订立合同但合同条件将发生重大改变。与合同订立和合同条件无因果关系的误解,不属于重大误解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损害国家利益的,涉及社会公共秩序,大陆法系一般规定为无效。如果未损害国家利益,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自主决定该合同有效或者撤销。适用可撤销合同制度,已经能够充分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也能适应订立合同时各种复杂的情况。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