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格式条款是什么意思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在订立合同时可直接使用的合同条款。对于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一方,必须遵循公平原则,合理提请对方注意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并加以说明。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如下:
1.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或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三、订立格式条款有何注意事项
订立格式条款有以下注意事项: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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