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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2022-10-14 1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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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这一权利在使用年限内是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的。那么,大家可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行为性质不同;

  3.出让条件无限制,转让条件有限制;

  4.交易市场不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如下:

  出让方式:

  1.协议;

  2.招标;

  3.拍卖。

  转让方式: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处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政府作出行政裁决;对有关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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