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对于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侵权人应当予以赔偿,赔偿的标准,以下列两者为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计算公式是: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涉及到哪些项目,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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