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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无效补正程序

2022-08-15 08: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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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当事人需要在期限内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以此推翻对方提出的无效请求。那么,您知道商标注册的无效补正程序吗?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商标注册的无效补正程序

  1.未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在答辩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达到推翻无效的目的;

  2.已作出无效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什么意思?

  商标注册无效的补正,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无效该注册商标,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无效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补正过程的注意事项

  1.补正内容需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2.章戳应统一加盖于补正内容的右下角,且不能覆盖补正内容。

  3.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与补正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分别一一对应,以便于审查工作的继续推进。

  4.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该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内,不得任意更改或添加。

  5.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添加附页(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见附页”的字样。

  6.需要对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删除的,应当标注“同意删除”字样确认删除。

  7.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商标局将默认申请人或者代理放弃该项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商标注册的无效补正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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