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收养的孩子办了公证属合法了吗

2021-07-23 18:1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现在部分人会选择收养孩子,其实收养孩子需要的程序有哪些呢?收养的孩子办了公证属合法了吗?带着这样的疑问,下面一起和找法网小编去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一、收养的孩子办了公证属合法了吗

  我们必须要根据法定的程序去收养孩子。如果收养了孩子并已经按照相关程序办完了公证,那么我们就可以认为这种收养关系成立了。办理收养协议公证,是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管辖。

  收养公证程序是收养成立的必经程序,收养协议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出证。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收养的书面申请,按照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提供有关材料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公证处受理后,合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应当按照规定向公证处缴纳费用。对不符合收养条件的,公证处不得出证,并向当事人说明拒绝出证的理由。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呢?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五周岁。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

  三、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可以依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以下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三条规定,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收养的孩子办了公证属合法了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私下抱养孩子不能登记怎么办?
私自抱养的孩子得申请、审查、登记才能上户口。具体如下:1、申请要求收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的,要出具经公证的委托收养书。被收养人如果已年满十周岁,必须亲自到场。因为收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必须要求收养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收养登记,这样便于登记机关对收养当事人收养意愿的真实性和收养人资格的审查。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人真实的收养目的,不虐待、不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及其它有关事项。2、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工作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要对申请收养当事人进行全面地审查。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登记经过认真的审查,掌握了申请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情况后,即可以决定是否准予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_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