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疾病患者而创建的用于为他们提供衣食住宿或医疗条件的爱心福利院场所。他们为了社会的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因此是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可以被福利院收养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去了解一下福利院老人收养条件吧。
老年社会福利院是享受国家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助,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福利院主要任务是收养市区“三无”老人,即属"三无对象"的老人、残疾人需要入院,由本人或亲属向所在街道办事处申请,经街道初审后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复核同意,填写《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对象情况调查核实表》和《市区城市"三无"人员入住福利院申请审批表》报市民政局,经市民政局审查批准后,到市社会福利院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接通知后入院。
1、本人或其亲属、单位的申请;
2、进行入院体检;
3、签订入院协议;
4、办理入院登记;
5、交纳入院费用。
1、办理老年人入院手续不超过2天;孤残儿童入院,手续齐全当天办理。
2、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3、院内绿化、美化,为休养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4、室窗明几净,四壁无尘,物品摆放有序。
5、各种服务设施完好,维修及时。
6、伙食符合卫生标准,并达到老幼饮食需要。
7、康复娱乐活动有计划组织实施。
8、服务人员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文明用语,无生、冷、硬顶现象。
9、医务人员每天查房巡视,并做好查房记录,严格执行药品质量标准。
10、行政管理人员以身作则,每天对各岗位进行督查。
11、每月进行一次事业经费收支、食堂收支和捐赠物资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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