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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没了土地确权归谁?

2021-07-21 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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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对农村的土地虽然没有所有权,但是有使用权,故是可以进行使用确权。那么老人没了土地确权归谁?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人没了土地确权归谁?

  老人没了土地确权归谁的问题有可从以下两种情况分析:

  1.老人无子女

  如果老人是孤寡老人,无子女的话,这种情况下,老人去世后,土地由集体回收,归村集体所有。

  2.老人有子女

  老人有子女的话,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确权归谁,主要看土地是老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以及土地类型来来进行判断,有些土地可由子女继承确权,有些则由村集体回收。

  (1)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耕地、草地

  农村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承包地按“户”拥有,户上有人,地就不减半分。如果老人和子女没有分户,老人去世后,承包的耕地、草地的土地确权归其子女名下。如果老人已经和子女分户,老人去世后户上没有其他人了,就属于“整户消亡”,则其承包的耕地、草地由村集体进行回收,再另行分配。

  (2)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

  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林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林地的土地确权都归其子女。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所以,就算是已经分户了,老人去世了,子女可作为继承人继续承包林地,可对林地进行土地确权。

  (3)老人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

  农村还有一些荒山荒地等土地,如果是老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承包的荒山荒地,老人去世后,无论老人和子女是否分户,荒山荒地的承包收益按照《继承法》继承分配,承包经营权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然后土地的确权由继承人进行。若继承人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转让费由继承人分配。

  (4)老人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能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由老人的子女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由继承的子女进行农村房屋的确权。如果子女是农村户口,宅基地也可进行确权,如果是城镇户口,则在登记备注一栏写清楚,非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即可。

  二、哪些人不给土地确权?

  这里要明确的是去大城市居住了,而且户口上的所有人都已经不是农村集体户口,这有些人的土地直接被收回,不给予确权,收回的土地还是村集体的。那些户口里有人迁出,但是未全部迁出的依旧可以确权,举家迁往小城镇的人也可以确权。

  三、没有确权的土地怎么办?

  如果是存在以下三类情况,不予确权的土地将会被收回:

  1、未经许可开荒的土地

  未经许可开荒的而土地,则不予确权,原则上交予开荒者继续使用,待农村集体组织有其他规划,则会收回其使用权。

  2、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作为宅基地建房

  农民修建房屋,必须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如果确权此项证书则属于违规违法建房,如果是滥用耕地、基本农田,则不予确权登记,还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重新分配。

  3、废弃、闲置宅基地

  此类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老人没了土地确权归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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