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注册商标变更有哪几种情况

2021-05-31 10:05: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商标专用权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因情况变化,需要对原注册商标加以部分改动,并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程序称为注册商标的变更。注册商标的变更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商标的变更有哪几种情况

  1、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

  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也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商店恢复了老字号,或是启用了新名称,企业改变了称谓等等,就需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否则就会影响到商标注册人权利的保护。

  2、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地址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是商标注册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商标管理机关需要掌握的重要栏目。企业搬迁,改变了原地址,要及时申报变更,否则,会给商标管理机关的管理工作带来不便,使有关书件无法送达。

  3、变更注册商标核准使用商品的范围

  变更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只限于商品的减少。

  上列三个方面内容的变更,不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是否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是注册商标的变更与注册商标的转让的根本区别。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请问队名队徽可以注册商标吗
队名队徽是否可以注册商标,需要视内容而定,详细请参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书模板
诚信标志 9999人浏览
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书模板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书
饮食服务合同 9999人浏览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书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协议书
非诉代理 9999人浏览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协议书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