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那么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
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证人的出庭作证进行了修改,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川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也就是说在证人必须到庭的情形下是可以强制证人到庭,否则可以进行司法处罚。
二、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
第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第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第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第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上述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