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与他国之间的密切往来,各种类型的涉外法律规范应运而生,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外法律与国内法一样,在出现撤销事由时,是可以依法进行撤销的。但是涉外仲裁的撤销事由有哪些呢?与国内撤销事由相比较,涉外撤销事由有何不同。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涉外仲裁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涉外仲裁的撤销事由有哪些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收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